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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注:1号~6号不加抗原,7~12号加抗原,当结果不一致时,以加抗原的结果为准。
以2个单位补体稀释度计算。按上表所示,在两列中达到完全溶血(#)时,最小补体量1︰60稀释为0.12ml,(即为第四管与第八管)做为1个补体单位。在抗原效价测定和正式试验时,使用补体0.20ml中应含2个单位补体。所以补体的稀释度应为:60︰(0.12×2)=x︰0.20,x=50,即取1ml补体原液加49ml生理盐水即成。
3.抗原效价测定 新生产的抗原可按瓶签说明效价用,贮藏过久的抗原,应作效价测定后使用
⑵抗原效价测定:见表6-15 表6-15抗原效价测定表(单位:滴)
 振荡3~5min,37℃水浴10min,判定结果。 3.抗原效价测定 见表6-16。 表6-16抗原效价判定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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