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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总览
[ 文章来源: | 文章作者: | 发布时间:2007-04-14|  字体: [ ]  

20世纪80年代初, 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 改革当时的科研经费拨款方式, 89位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现在称为院士)致函党中央、国务院, 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 该建议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批准。1982年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正式启动。1985年3月,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 要“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 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机构, 应力争几年之后做到科研经费主要靠申请基金”。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 国务院于1986年2月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本情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战略定位是“支持基础研究, 坚持自由探索, 发挥导向作用”。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 采取竞争机制, 以资助“项目”和“人才”的方式, 择优并重点支持我国具有良好研究条件和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中的科技工作者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基础研究科学问题有两个来源, 一是从科学自身发展提出的问题, 二是从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管理, 其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 同时接受国内外单位和个人的捐赠。从1986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建立至2005年, 中央财政拨款累计达170多亿元(参见图1.1), 其中“十五”(2001-2005年)期间已经超过100亿元。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管理上突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 引进了竞争和激励机制, 建立与坚持“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导未来”的工作方针, 有效地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形成合理的基础研究布局, 发现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 推进基础学科建设, 推动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

  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向社会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引导广大科研人员积极申请项目, 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自由申请各类项目, 申请者根据《项目指南》可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的名称、研究内容、目标以及方案等。自然科学基金委积极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瞄准国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 以及开展针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它鼓励科研人员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科学研究基地开展工作, 鼓励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特别鼓励进行学科交叉方面的研究。

  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项目评审原则, 运用同行评议方法遴选优秀项目予以支持。项目申请一般都要经过同行通讯评议和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两级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资助项目的水平, 自然科学基金评审过程执行回避与保密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 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断完善同行评议专家评审系统, 并逐步建立与健全了包括决策、评审、咨询、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的科学基金管理系统。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 根据项目类型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实行经费定额补助式和成本补偿式两种资助方式。

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类型

  自然科学基金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 其资助格局目前基本可分为“项目”和“人才”两大资助体系(参见图1.2), 这两个体系是相辅相成, 互相交叉和互相促进的。项目资助体系以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为主, 构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三个层次, 同时根据需要设有若干专项类项目和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十五”期间, 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础研究的特点和科学发展的需要, 试点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人才资助体系包含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和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其中青年科学基金也是面上项目的组成部分。

1.2.1 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三个亚类, 是自然科学基金最主要和最基本的项目类型。其资助范围几乎覆盖自然科学所有的研究领域, 主要资助以自由探索为主的科学研究工作, 研究人员可以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择研究题目进行创新性研究。

  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青年科技工作者, 促进其迅速成长。该类项目对申请者的年龄有一定限制, 要求在35周岁以下。

  设立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部分地区的科学研究基础, 以促进全国科学研究的均衡发展。该类项目对申请者所在依托单位所属省级行政区有一定的限制, 这些地区一般是一些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面上项目评审将创新性与研究价值作为重要标准, 同时鼓励研究人员树立“敢为人先”的探索精神。近年来在面上项目评审中, 对于一些研究方案不够完善, 或前期研究基础略有不足, 但其研究思路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 实行了小额探索项目的资助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资助面上项目的经费约占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总额的60%左右。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从每项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 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近几年来, 随着中央财政拨款的逐年增加, 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也在不断增加, 例如, 资助期限在3年期的面上项目其平均资助强度从2001年每项18万元左右上升到2004年的每项23万元左右。

1.2.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研究人员结合国家需求, 把握世界科学前沿, 在一些重要研究领域和新学科生长点开展关键科学问题研究;特别支持研究人员在科学前沿和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领域做研究, 在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应用前景和意义、能够充分发挥我国资源或自然条件特色的领域做研究。重点项目研究领域主要来源于:

(1)自然科学基 金委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先资助领域;

(2)已获得重要进展、其研究内容经过进一步提炼并加大支持力度即可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面上项目;

(3)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机构根据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内具备的工作基础提出的建议。

  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5年规划对重点项目进行整体布局, 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重点项目拟资助领域, 每年在《项目指南》中向社会发布, 引导研究人员申请项目。

  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从每项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 “十五”期间平均资助强度在每项150万元左右, 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

1.2.3 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主要用于支持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 我国具有优势, 可望取得重大突破, 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前沿性基础研究;支持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 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支持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性研究, 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支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重点项目多年资助基础上凝练出来的、需加大资助力度, 即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

  重大项目主要瞄准国家目标, 把握世界科学前沿,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 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 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 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重大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分批立项的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根据国家基础研究发展战略和自然科学基金委优先资助领域, 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 征询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 提出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跨科学部重大项目的立项领域建议应由两个以上(含两个)科学部联合提出。这些研究领域建议按照规定程序差额遴选, 最终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定批准立项。

  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定期发布《重大项目申请指南》, 引导研究人员进行项目申请。

  重大项目目前的资助强度一般在每项800万元左右, 资助期限为4~5年。

1.2.4 重大研究计划

  重大研究计划是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基础研究的规律和特点,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发展, 提高我国科技持续创新能力试点实施的一项新举措。它针对科学发展的核心问题, 整合与集成不同学科背景、不同学术思路和不同层次的项目形成具有统一目标的项目群。重大研究计划具有较强的导向性, 有助于科学家创新思想与国家战略需求相结合, 它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争鸣, 激励创新, 实施相对长期(6~8年)的支持。

  重大研究计划在国家科技发展总体布局和创新体系框架下, 注意与国家其他重大科技计划协调配合, 构成链条和互补关系。重大研究计划遴选采取上下结合的原则, 实行跨科学部联合工作方式, 由研究计划学术指导专家组、协调组和学科联合工作组共同进行资助管理。

  自然科学基金委围绕基础科学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 结合《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纲要》和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 加强宏观指导, 征求科学界的意见, 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研究方向, 明确总体目标及核心科学问题, 组织专家组起草并提出研究计划《建议书》。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扩大会在听取研究计划起草专家组论证报告的基础上, 遴选与确定拟立项的研究计划及其资助规划框架与经费预算。确定立项的重大研究计划由学术指导专家组提出研究计划《实施规划书》。

  重大研究计划根据《实施规划书》采取分批立项, 按年度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研究人员根据项目指南进行申请。研究计划项目可相当于重大、重点或面上项目, 一般以重点或面上项目为主, 执行期可为3~5年。

1.2.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是国家为促进青年科学和技术人才的成长, 鼓励海外学者回国工作, 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而特别设立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国内及尚在境外即将回国工作的优秀青年学者, 在国内进行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十五”期间,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每年资助优秀青年学者160名左右, 每人资助经费一般为80 ~100万元, 研究期限为4年。

1.2.6 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为吸引和鼓励海外优秀青年学者每年在国内进行一定期限的基础研究, 设立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该类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每项40万元, 资助期限为3年。

1.2.7 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为吸引和鼓励香港、澳门优秀青年学者每年在内地进行一定期限的基础研究, 设立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 该类基金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每项40万元, 资助期限为3年。

1.2.8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为稳定地支持基础科学的前沿研究, 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和群体, 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 资助国内以优秀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学家为骨干的研究群体, 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在国内进行基础研究。该类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每期360万元, 资助期限为3年。

1.2.9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加强基础科学人才的培养, 提高我国基础科学人才的科学素质和实验能力, 国家设立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该项基金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实施与管理, 主要用于支持国家理科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 包括:基地教学设备与教学软件、实验仪器与材料、实习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的购置;基地教学改革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基地高年级本科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训等等。本基金适度向西部倾斜, 并部分资助特殊学科点的基础科学人才培养。

1.2.10 专项类项目

  专项类项目是为满足基础研究的相关需求、根据某些特定的目的和意义而设立的。目前主要包括数学天元基金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基金、科普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等。

1.2.11 联合基金项目

  为了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优势, 吸引社会科技资源支持基础研究, 培养科技人才, 推动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 近年来,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内有关部门或机构共同提供研究经费设立联合基金, 支持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目前正在执行的联合基金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合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联合研究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联合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基金”等。这些联合基金根据双方协议每年用于资助项目的经费从400万元到1500万元, 协议年限每期3~5年不等。根据联合基金执行和使用效果, 已有部分联合基金签署了第二期协议或经费补充协议。自然科学基金委亦与国外有关机构签署了一些合作协议, 目前通用汽车公司与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奖励与科学合作总协议正在执行中。

  联合基金的运行遵照自然科学基金的运行机制、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原则, 目前以资助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类型为主。不同的科学部负责不同联合基金的受理和评审及管理工作。联合基金的具体受理研究领域和有关要求在每年《项目指南》中公布。

1.2.12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

  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围绕科学基金中心任务, 以推动源头创新为主题, 营造有利于中国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地区)合作与竞争的良好环境, 鼓励基金承担者开展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2.12.1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
  为顺应科学研究国际化趋势, 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科学资源, 增强我国基础研究的国际竞争能力, 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其立项范围是:

(1)由我国科研人员创意发起或参与的国际大型科学研究项目和计划;

(2)我国有迫切需求、亟待发展、但目前处于弱势领域里的重大合作研究项目;

(3)利用国外大型科学设施开展的重大研究项目;

(4)具有世界一流的合作伙伴和良好国际(地区)合作前景的大型科学研究项目;

(5)属于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境外科学基金组织或学术机构共同推荐的双边或多边大型国际(地区)合作项目。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将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总体规划的基础上, 每年按计划组织实施, 受理截止期为每年3月31日,对项目进行集中函评和会评。

1.2.12.2 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
  对以下各类国际会议给予优先资助:重要国际科学组织的系列学术会议;重要的全球性、区域性国际会议;与科学基金的优先资助领域、新兴热点学科紧密相关的国际会议;就某些前沿、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的小规模、高层次的在华国际会议等。?

1.2.12.3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是科学基金资助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的重点。自然科学基金委鼓励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在平等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则指导下, 与境外科研人员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课题进行合作研究。

1.2.12.4 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含“两个基地”专项)
  支持留学人员以各种有效的形式短期回国工作和讲学。继续重点支持“两个基地”研究模式专项。关于“两个基地”项目申请的具体要求, 可参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中的详细说明。

1.2.12.5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
  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资助形式包括: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国家重点实验室主办的各种类型在华国际学术会议;外国科研人员来实验室从事长期合作研究工作。另外, 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当年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按每个实验室不超过20万元的额度实行一次性资助。

1.2.12.6 中德科学中心合作项目
  中德科学中心是由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共同成立的科研促进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推动中德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内的科学合作与交流。中德科学中心随时受理中德双方合作项目申请。合作项目类型包括:双边学术研讨会;双方科研人员或科研机构对合作项目的前期筹划活动;共同出版物或会议论文集;推动青年科学家互访或建立青年科学家小组;实施中心联合委员会已经确定的合作项目;促进双方管理人员之间的互访和交流。中德科学中心除了向合作项目提供经费外, 还免费提供学术活动场所。

1.2.12.7 其他
  对于与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 自然科学基金委也一直非常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在合作形式上, 上述前几种类型同样适用于这类地区性合作交流。

  随着国际(地区)合作渠道不断拓展,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多个国际基金组织及学术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 为共同组织双方科学家进行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奠定了良好基础。凡纳入双方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合作项目称之为“协议项目”。为做好这类项目的组织工作, 国际合作局将根据与国外协议单位协商情况, 不定期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公布“协议项目”征集通知, 对此感兴趣的申请者可注意网上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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